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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第二期课程启动

课程详细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中国企业开始迈上了国际化的道路,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分享经济全球化的成果。然而在中国企业逐步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因为经验不足、步伐过快,屡屡受挫,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时尤其明显。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航运等领域,仲裁是解决争端的主要方式,由于对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和规则的不熟悉以及相关领域法律专业人才的匮乏,导致中国企业在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中的败诉率高达90%到95%,赔偿金额往往高达千万美元,甚至过亿。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会加快步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因此如何选择恰当的国际仲裁机构、如何通过国际商事仲裁解决经济争端、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已成为当务之急。其中,提升中国企业法务人员和相关领域律师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是关键。
为了更好地系统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顶尖法律人才,提升我国涉外企业国际法律纠纷处理能力,培养一批卓越的国际商事仲裁律师和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现面向全国招生,诚邀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精英加入!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课程设置】
课程板块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授课时间:12天)
课程板块二: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授课时间:7天)
课程板块三: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规则(授课时间:5天)
课程板块四:国际商事主体法律规则:公司并购重组、股权转让(授课时间:4 天)
授课板块五:跨境投资、融资争端解决(授课时间:4天)
授课板块六:跨国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授课时间:4天)
授课板块七:专题讲座(穿插讲授相关实务前沿)(授课时间:4天)
【课程特色】
1.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流师资
2.最前沿的理论信息与实务经验
3.全新的授课模式,授课、讨论、模拟仲裁相结合的交流平台。
【师资介绍】
我院本着严谨务实的精神和对学员负责的态度,邀请到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具有杰出成就和突出贡献的法律理论学者、实务界人士和政府官员前来授课。部分师资介绍如下:
杨良宜:
国际著名仲裁员,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亚太地区仲裁组织前主席。
Patricia Shaughnessy: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教授、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国际商事仲裁法项目负责人,担任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理事会理事。
陶景洲:
国际著名仲裁员,国际贸易、仲裁和公司法律业务专家,目前担任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委员。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副校长,法学院教授、博导,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于健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北京大学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副主席,亚太地区仲裁组织副主席,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理事。
张玉卿:
原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在外经贸部工作期间,先后率团参加UNIDROIT、UNCITRAL等统一国际贸易法律的国际会议,主持中美、中欧等知识产权谈判,并长期参加复关(GATT)和加入WTO的谈判。1995年至今,担任国际仲裁员,参与多次涉及国际贸易、投资、技术转让等纠纷的国际仲裁。
郑若骅:
香港资深大律师、特许工程师、特许仲裁员及专业调解员。现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副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及刚于今年五月当选为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副主席。
余劲松: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研究法学学科规划小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跨国公司法。
赵秀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以及北京、石家庄、淄博等国内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特许仲裁员(MCIArb)。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核心专家。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金融服务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公证协会理事、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顾问、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韩立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WTO争端解决专家组成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蒋志培: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AIPPI)副会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官学会理事。
庄本信(Bishop John):
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亚太业务的高级常驻合伙人,品诚梅森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曾在多国工作,入选《钱伯斯英国律师名录》和《钱伯斯亚太律师名录》,被评为“专家中的专家”和“行业的领先人物”。Who’s Who Legal 2007评论其为“香港建筑业的高级律师和领袖人物”。
曹欣光:
资深仲裁员,海问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曾任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78年起担任贸仲仲裁员,熟谙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相关工作,具有相当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招生人数和对象】
招生人数:为保证培训质量,本研修班限招100人,包括企业法务人员、律师、政府官员、仲裁员及其他人员。
招生对象:本课程专为大型外向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法务经理、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级律师及相关从业者量身定制。
【申请信息】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提交以下申请表(含个人简历、所在单位简介)、学习基础及报名理由、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近照4张(2寸);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审核申请资料,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按报名先后录取;
3.向审核通过被录取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研修费用,直接汇入中国人民大学帐户并传真回汇款单据:
备注:法学院培训费
5.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准备上课。
【授课时间】
本研修班授课时间一年半,每两个月滚动开学一次,如遇节假日顺延。第二次开课时间2012年12月5日---9日(5日全天报到),集中授课。总计学时320课时。所有学员两年内必须修完所有课程。
【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
【课程费用】
RMB 48000元(包括学费、教材费、合影费、两次宴会费、证书费等), 开课后申请退出课程者不予退费。
【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颁发“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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